您好!欢迎您访问江苏万博弘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!

江苏万博弘金属材料有限公司

服务热线0510-88262978
18168391118
联系我们
    江苏万博弘金属材料有限公司
  • 电 话:0510-88262978
  • 传 真:0510-88262979
  • 手 机:18168391118
  • 联系人:王立坤
  • 网 址:www.10gangguan.com
  • 地 址:无锡市锡山区北环路118号东方钢材市场
当前位置:首页 > 常见问题

税务总局试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

发布者:江苏万博弘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:2009/5/20  阅读:1402

税务总局试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

     1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,为了加强对大企业的事前税务管理,提高纳税服务水平,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,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正式发布《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(试行)》(简称《指引》)。<BR><BR>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种表现形式,一种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,应纳税而未纳税、少纳税,从而面临补税、罚款、加收滞纳金以及刑罚处罚;另一种是企业经营…
    

1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,为了加强对大企业的事前税务管理,提高纳税服务水平,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,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正式发布《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(试行)》(简称《指引》)。

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种表现形式,一种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,应纳税而未纳税、少纳税,从而面临补税、罚款、加收滞纳金以及刑罚处罚;另一种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,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,多缴纳了税款。

据介绍,该《指引》就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组织建设、风险识别和评估、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、信息与沟通、监督和改进等问题作出了规范和阐述。


 

  • 上一条新闻: 银监会推贷款支付管理新规 严防挪用风险
  • 下一条新闻: 近期全球石油无缝管材市场价格走势的主要看法
  • 返回上级新闻
  • 网站地图 | 百度地图 | 返回首页 | 产品中心 | 企业荣誉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
    主营:
    电 话:0510-88262978   传 真:0510-88262979   手 机:18168391118
    地 址:无锡市锡山区北环路118号东方钢材市场  
    COPYRIGHT 江苏万博弘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:前沿网络  
    收缩

    在线客服